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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认证委( 国认证〔2015〕8号)通知,国家认监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重点检查内容:出厂、销售、进口的产品是否获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管理机制与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企业在获得证书之前或者暂停撤销期间擅自出厂、销售目录内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