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3号公告,部分修订完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规则将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的实施规则包含如下
由于技术发展、新产品出现和认证适用标准不断完善,本次修订涉及规则适用产品做出以下调整: 1.“照明电器类别--镇流器种类”项下增加“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两个产品; 2.“低压电器类别—漏电保护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SRCD)”一个产品,“低压电器类别—断路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B性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B型RCCB和B型RCBO)、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SMCB)”两个产品; 3.“电线电缆类别”项下增加“因JB/T8735.2-2011、JB/T8734.2~.6-2012标准换版新增的产品规格型号”。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新增产品情况对相关生产企业做好认证实施及宣贯工作。调整新增的产品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经认证不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1.CNCA-C0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 2.CNCA-C02-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 3.CNCA-C03-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4.CNCA-C03-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 5.CNCA-C04-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小功率电动机 6.CNCA-C05-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工具 7.CNCA-C06-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 8.CNCA-C07-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9.CNCA-C08-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 10.CNCA-C09-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 11.CNCA-C10-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 12.CNCA-C13-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 13.CNCA-C14-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农机产品 14.CNCA-C16-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信终端设备 15.CNCA-C19-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盗报警产品 16.CNCA-C19-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安防实体防护产品 17.CNCA-C2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装饰装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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