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5月16日的公告,CCC强制性认证产品中的电焊机类依据标准GB15579.1-2013《弧焊设备 第1部分:焊接电源》、 GB15579.5-2013《弧焊设备 第5部分:送丝装置》、GB15579.7-2013《弧焊设备 第7部分:焊炬(枪)》,将于2014年8月7日实施,分别替代GB15579.1-2004、GB/T 15579.5-2005、GB /T 15579.7-2005。
一、自CQC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6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4年8月7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的申请,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5年8月7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在跟踪检查前,若企业声明未按新版标准生产而导致不能实施工 厂检查的,立即暂停认证证书;对于未在跟踪检查规定整改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的,整改期结束后即予以暂停);2015年11月7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 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4年8月7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