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QC于2012年4月10日颁发的公告,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换版工作自2012年4月10日起开始。
一、自新版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受理旧版标准的申请。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送样进行型式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企业应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证书转换,逾期未完成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化工作最迟应于2013 年12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4年3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2年12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