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发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新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我院作为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承担单位,与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规定了房间空调器产品新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指标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初步估算,全国实施新标准每年可节电33亿千瓦时。 与现行的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其中,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4500W的分体式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为3.2,额定制冷量大于4500W小于等于7100W的为3.1,额定制冷量大于7100W并小于等于14000W的为3.0。 新标准将房间空调器产品按照能效比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1级表示能效最高;2级表示节能评价值,即评价空调产品 是否节能的最低要求;3级表示能效限定值,即标准实施以后产品达到市场准入的门槛。 |